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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不因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该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服务事项延误,以确保窗口业务正常办理,同时,也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培养一岗多能工作人员的需要。
第二条 本制度实施范围: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务窗口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AB岗工作制度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由窗口主要负责人确定各岗位的A(主办)、B(协办)角责任人,同时明确相应职责。本窗口正副主任互为AB岗,现岗位的责任人一律定为该职位的A岗承担人,窗口内相近岗位的工作人员确定为B岗,为A岗的临时备岗人,当A岗因故不在岗位时,B岗自动顶岗,办理相关窗口业务的工作制度。A岗承担人的分管领导担负对应的领导责任。B岗工作人员待A岗工作人员返岗后应主动说明代办业务情况,并将有关材料移交A岗工作人员;AB岗工作人员应加强协调和配合,做好业务交接工作,不得互相推诿,影响办事效率。
第四条 AB岗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AB岗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素质好,熟悉业务操作规程;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平时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不仅要精通主办工作的业务,而且要熟悉协办工作的业务。
第五条 AB岗的工作职责:
1、各岗位都要确定AB岗,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现象。遇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角应协同处理,确保工作任务的及时完成。
2、A岗工作人员因休假、学习、公事外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分管领导报告、请假,向B岗工作人员做好工作移交,B岗工作人员应立即替补上岗,履行工作职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工作人员应当主动顶岗。
3、当A岗承担人离岗期间,B岗承担人除做好本职位工作外,承担A岗的以下工作:(1)接待A岗的来访人员,对有关问题作一般性解答;(2)受理A岗一般性事务工作,对不能处理的事项,应认真做好记录或及时与A岗取得联系。A岗承担人离岗期间,必须与B岗承担人保持电话等通讯工具的通畅;(3)请示窗口分管领导同意后,处理A岗的急办事项。
4、因特殊情况A、B岗均缺位时,窗口分管的副主任应及时安排熟悉本岗位业务的人员顶岗。要明确代行的范围和代行职务的原则,避免发生“缺位、错位和越位”。也要充分授权,避免出现窗口有人但不能办事现象,确保窗口工作正常开展。
5、遇特殊原因窗口全部工作人员都外出时,必须在去向牌设置留言卡。返回后,要及时与来访人联系,并按规定处理相关事项。
6、AB岗工作人员应加强协调和配合,AB岗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B岗责任人应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熟悉A岗承办事项的原则规定,切实履行所替代岗位的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7、实行AB岗工作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位,延误工作的正常办理。
第六条 AB岗工作制的管理和监督:
1、各岗位应认真落实AB岗位工作制,做好运行中的有关协调工作。对B岗工作人员不能胜任A岗工作的要调换岗位。
2、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A岗的工作认真负责,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对未执行本制度造成工作失误、延误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窗口应为B岗承担人学习A岗工作业务提供条件,传阅A岗主要工作的文件资料,使B岗承担人了解A岗的工作。
4、各岗位工作时间绝不能出现空岗,以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第七条 AB岗工作制度的考核与督查
AB岗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列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对AB岗责任人因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要按照年度目标考核的规定实施,追究责任,扣发补助。由政务窗口正、副主任负责对窗口各岗位执行AB岗工作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保证AB岗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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