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和新增、取消、下放、暂停、调整、保留的管理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益政办发〔2014〕23号),市国土资源局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保留管理服务项目4项,新增管理服务2项,调整管理服务项目3项。目录如下:
一、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调整实施情况 | 备 注 |
| 1 | 建设用地审查 | 市国土资源局 | 转为管理服务事项 | |
二、保留的管理服务项目(4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实施依据 | 是否 收费 | 承诺 时限 | 备 注 |
| 1 | 建设用地审查 | 市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1999年第3号) | 否 | 10日 | |
| 2 | 土地登记发证 | 市国土资源局 | 《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 | 是 | 10日 | |
| 3 | 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抵押登记(含审批) | 市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152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1号) | 是 | 10日 | |
| 4 | 收回土地使用权 | 市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否 | 10日 | |
三、新增的管理服务项目(2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实施依据 | 是否 收费 | 承诺 时限 | 备 注 |
| 1 | 建设用地审查 | 市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1999年第3号) | 否 | 10日 | 非许可审批项目调整 |
| 2 | 采矿权抵押登记 | 市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152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1号) | 否 | 10日 | 省下放新增 |
四、调整的管理服务项目(3项)
合并同类项目(2项并为1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实施依据 | 合并后项目名称 | 备 注 |
| 1 |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含审批) | 市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令241号) | 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抵押登记(含审批) | |
| 2 | 采矿权抵押登记 | |
为行政许可项目的具体内容并入行政许可项目1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实施依据 | 备 注 |
| 1 | 临时占用基本农田许可 | 市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并入“用地(含临时用地)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