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许可
1.项目名称: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许可
2.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3.办理对象:市中心城区的用户
4.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5.收费标准:
(1)、土地出让金: 按地价工业用地不低于25%,其他用地不低于40%,房改房用地不低于10%。
(2)、契 税: 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的4%
(3)、出让印花税: 0.05%
6.收费依据:
(1)、土地出让金: 湘财农税[1999]28号、国土资发[1999]31号、湘财综[2007]65号、省政府[1994]38号令
(2)、契 税: 国务院【1997】224号令
(3)、出让印花税: 财税[2006]162号
7.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8.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9.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10.办理程序:录入—扫描(0.5)—地产科经办(8)—科长审查(4)—分管领导审核(4)—局长审批(3)—送达批文(0.5)—核费—缴费—缴费确认—复核、发件—归档
11.申请材料: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已验收换证)
(2)、法人身份证明(单位、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复印件)
(3)、宗地图(原件2张)及界址点成果表(1份)
(4)、土地评估报告书(原件1份)
(5)、其他资料
12.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1)、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13.办理地点: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14.交通到达线路:乘6路、10路、18路、20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1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6.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17.单位网址: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二) 供地许可
1. 项目名称: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审批
2. 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3. 办理对象:市中心城区的用户
4.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1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0条
(3)、《湖南省土地市场交易规则》
5. 收费标准:
(1)、土地出让金:土地成交价
(2)、出让契税: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款的4%
(3)、出让印花税:0.05%
6. 收费依据:
(1)、土地出让金: 湘财农税[1999]28号、国土资发[1999]3号、湘财综[2007]65号、省政府[1994]38号令
(2)、出让契税:国务院【1997】224号令
(3)、出让印花税:财税[2006]162号
7.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8.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9. 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10. 办理程序:录入—扫描(0.5)—地产科经办(10)—科长审查(4)—分管领导审核(2.5)—局长审批(2.5) —送达批文(0.5)—核费—缴费—缴费确认—复核、发件—归档
11. 申请材料:
(1)、成交确认书(原件)
(2)、土地使用权交易终结书(原件1份)
(3)、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附件、规划蓝线图、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原件或加盖规划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4)、土地评估报告书(原件1份)
(5)、地籍调查表(原件1份)
(6)、土地权属面积审核表(原件1份)
(7)、竞标(买)申请书
(8)、挂牌(或拍卖、招标)资格确认书
(9)、挂牌(或拍卖、招标)竞得通知书
(10)、法人身份证明(单位、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复印件)
(11)、宗地图(原件2张)界址点成果表(原件1份)
(12)、出让金全部缴纳完毕的凭证及其他税费缴纳凭证
(13)、其他资料
12.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1)、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13. 办理地点: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14. 交通到达线路:乘6路、10路、18路、20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1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6. 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17. 单位网址: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三) 供地许可
1. 项目名称: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批
2. 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3. 办理对象:市中心城区的用户
4.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1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0条
5. 收费标准:
(1)、土地出让金: 经集体研究确定的地价
(2)、出让印花税: 0.05%
(3)、契税:土地出让价款的4%
6. 收费依据:
(1)、土地出让金: 湘财农税[1999]28号、国土资发[1999]3号、湘财综[2007]65号、省政府[1994]38号令
(2)、出让印花税: 财税[2006]162号
(3)、契税:国务院(1997)224号令
7.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8.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9. 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10. 办理程序:录入—扫描(0.5)—地产科经办(8)—科长审查(4)—分管领导审核(4)—局长审批(3)—送达批文(0.5)—核费—缴费—缴费确认—复核、发件—归档
11. 申请材料:
(1)、申请土地出让的报告(1份)
(2)、法人身份证明(单位、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复印件)
(3)、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蓝线图、规划例会纪要等(原件或加盖原审批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土地权属面积审核表》及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原件1份)
(5)、宗地图(原件2张)和界址点成果表(原件1份)
(6)、土地评估报告书(原件1份)
(7)、地籍调查表(原件1份)
(8)、会议纪要等其他资料
12.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1)、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13. 办理地点: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14. 交通到达线路:乘6路、10路、18路、20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1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6. 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17. 单位网址: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四) 供地许可
1. 项目名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
2. 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3. 办理对象:市中心城区的用户
4.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 收费标准:无
6. 收费依据:无
7.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8. 承诺期限:8个工作日
9. 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10. 办理程序:录入—扫描(0.5)—地产科经办(3)—科长审查(2)—分管领导审核(1)—局长审批(1)—送达批文(0.5)—核费—缴费—缴费确认—复核、发件—归档
11. 申请材料:
(1)、行政划拨用地申请报告(1份)
(2)、储备中心入储资料
(3)、报批费用缴清和《应缴税费清单》
(4)、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附件、规划蓝线图、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原件或加盖原审批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明(单位、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复印件)
(6)、1:500宗地图(原件2张)及界址点成果表(原件1份)
(7)、相关例会纪要或政府批复(原件或验证后的复印件1份)
12.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1)、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13. 办理地点: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14. 交通到达线路:乘6路、10路、18路、20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1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6. 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17. 单位网址: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五) 收回土地使用权审批
1. 项目名称:收回土地使用权审批
2. 项目性质:其他行政权力
3. 办理对象:市中心城区的用户
4.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8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5条
5. 收费标准:无
6. 收费依据:无
7.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8.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9. 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10. 办理程序:录入—扫描(0.5)—地产科经办(3)—科长审查(2)—分管领导审核(2)—局长审批(1)—公文编号(0.5)—公文打印(0.5)—公文盖章(0.5)—送达收回文—发件—归档
11. 申请材料:
一、改制企业
(1)、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2)、市国资委意见
(3)、申请收回土地使用权报告
(4)、职工安置方案及上级部门批复
(5)、职代会意见,工会决议
(6)、市企改办批文、区政府意见(两区企业)
(7)、《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8)、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界址点成果表
(9)、土地权属面积审核表
(10)、被收回土地(含其他不动产)补偿协议和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文书等资料
(11)、规划意见资料。
二、破产企业
(1)、法院破产裁定
(2)、市国资委意见
(3)、破产方案、职代会意见及工会决议
(4)、安置方案、主管单位意见(批复)
(5)、市企改办批文,区政府意见(两区企业);
(6)、申请收回土地使用权报告
(7)、《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8)、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界址点成果表
(9)、生产区、生活区分离面积及说明;
(10)、土地权属面积审核表;
(11)、规划蓝线图等其他资料
(12)、被收回土地(含其他不动产)补偿协议和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文书等资料
(13)、政府相关文件资料。
三、规划调整
(1)、规划例会意见、规划蓝线图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政府相关文件和领导有关批示
(4)、土地权利人申请收回报告
(5)、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界址点成果表
(6)、土地权属面积审核表
(7)、被收回土地(含其他不动产)补偿协议和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文书等资料。
(8)、其他资料
12.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1)、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13. 办理地点: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14. 交通到达线路:乘6路、10路、18路、20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1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6. 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17. 单位网址: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六) 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许可
1.项目名称: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许可
2.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3.办理对象:市中心城区的用户
4.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6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7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
(4)、《湖南省土地市场交易规则》
5. 收费标准:
(1)、土地出让金: 经集体研究确定的地价
(2)、出让契税: 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的4%。
(3)、出让印花税:土地出让价款的 0.05%
6. 收费依据:
(1)、土地出让金: 湘财农税[1999]28号、国土资发[1999]31号、湘财综[2007]65号、省政府[1994]38号令
(2)、出让契税: 国务院[1997]224号令
(3)、出让印花税: 财税[2006]162号
7.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8.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9. 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10. 办理程序:录入—扫描(0.5)—地产科经办(3)—科长审查(2)—分管领导审核(2)—局长审批(2)—送达批文(0.5)—发件—归档
11. 申请材料:
(1)、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申请书(1份)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出让合同或者原划拨用地批准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明(单位、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复印件)
(4)、城市规划部门等有批准权的部门批准用途改变的文件(原件)
(5)、宗地图(原件2张)和界址点成果表(原件1份)
(6)、局例会纪要(验证后的复印件)
(7)、土地评估报告书(原件1份)
(8)、宗地原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9)、容积率审核表等其他资料
12.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1)、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13. 办理地点: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14. 交通到达线路:乘6路、10路、18路、20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1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6. 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17. 单位网址: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七) 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许可
1. 项目名称: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许可
2.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3.办理对象:市中心城区的用户
4.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1条
(3)、《湖南省土地市场交易规则》
5.收费标准:
(1)、土地出让金: 经集体研究确定的土地价格
(2)、出让契税: 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的4%
(3)、出让印花税:土地出让价款的 0.05%
6.收费依据:
(1)、土地出让金: 国务院[1990]55号令
(2)、出让契 税: 国务院【1997】224号令
(3)、出让印花税: 财税[2006]162号
7.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8.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9.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10.办理程序:录入—扫描(0.5)—地产科经办(4)—科长审查(2)—分管领导审核(2)—局长审批(1)—送达批文(0.5)—核费—缴费—缴费确认—复核、发件—归档
11.申请材料:
(1)、土地使用权续期申请报告(1份)
(2)、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出让合同(原件1份)
(3)、宗地图(原件2张)及界址点成果表(原件1份)
(4)、法人身份证明(单位、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复印件)
(5)、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已满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文件
(6)、土地评估报告书(原件1份)
(7)、局例会纪要和政府、职能部门有关纪要等文件
(8)、其他相关资料
12.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1)、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13.办理地点: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14.交通到达线路:乘6路、10路、18路、20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1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6.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17.单位网址: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八) 采矿权许可
1. 项目名称:采矿权注销登记
2.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3.办理对象:采矿权人
4.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4)、《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5.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
6.收费依据:不收取费用
7.法定期限:70个工作日
8.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9.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10.办理程序:录入—扫描—收件(1)—矿开科经办(12)—有关科室(4)—分管领导会签(2)—矿开科科长审查(4)—分管局长审核(4)—局长审批(3)—核费—缴费—复核、发件—归档
11.申请材料:
(1)、采矿权注销申请报告
(2)、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
(3)、矿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环保意见
(4)、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5)、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6)、闭坑地质报告及审查意见(包括矿山开采情况以及有关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隐患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缴纳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费用情况等)
(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含土地复垦)验收意见
(8)、采矿权注销登记区县(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表
(9)、采矿权价款、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缴存发票及采矿权价款的结算资料
(10)、矿山所在地区县(市)人民政府对矿山作出的关闭决定
(11)、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12.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1)、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13.办理地点: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14.交通到达线路:乘6路、10路、18路、20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1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6.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17.单位网址: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九) 采矿权许可
1. 项目名称:采矿权变更登记
2.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3.办理对象:采矿权人
4.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4)、《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5.收费标准:
(1)、采矿权使用费: 1000元/平方公里
(2)、采矿权价款: 评估确认
(3)、采矿登记费:从2015年6月1日起暂停征收
(4)、变更换发采矿许可证费:从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
6.收费依据:
(1)、采矿权使用费: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2)、采矿权价款: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3)、采矿登记费:湘发改价费〔2014〕958号
(4)、变更换发采矿许可证费:湘发改价费〔2014〕958号
7.法定期限:70个工作日
8.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9.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10.办理程序:录入—扫描—收件(1)—矿开科经办(12)—有关科室(4)—分管领导会签(2)—矿开科科长审查(4)—分管局长审核(4)—局长审批(3)—核费—缴费—复核、发件—归档
11.申请材料:
(1)、采矿权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2)、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4)、安全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部门意见
(5)、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6)、最新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认定备案文件
(7)、最新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
(8)、变更内容的相关材料:
①变更企业名称的,需提供变更前后营业执照及变更注册登记证明;
②转让变更采矿权人的,需提供变更前后营业执照和采矿权转让批准文件(或转让所需资料);
③变更矿区范围、主采矿种、生产方式、生产规模的,需提供经批准的矿区范围批复文件(变更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采矿权评估报告审查认定备案文件;
④缩小矿区范围的,还需提供退出部分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验收报告等资料;
12.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1)、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13.办理地点: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14.交通到达线路:乘6路、10路、18路、20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1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6.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17.单位网址: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十) 采矿权许可
1. 项目名称:划定矿区范围
2.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3.办理对象:采矿权人
4.办理依据: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2)、《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5.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
6.收费依据:无
7.法定期限:70个工作日
8.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9.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10.办理程序:录入—扫描—初审(1)—矿开科经办(12)—有关科室(4)—分管领导会签(2)—矿开科科长审查(4)—分管局长审核(4)—局长审批(3)—复核、发件—归档
11.申请材料:
新立矿山划定矿区范围: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
(2)、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批复等相关文件;
(5)、协议方式获得采矿权的,需提交同意协议出让的批准文件;以招标、拍卖、挂牌竞争方式获得采矿权的,需提交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等资料;探矿权申请转采矿权的,需提供勘查许可证;
(6)、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文件;
(7)、申请矿区范围实地核查表并附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
(8)、新立矿业权预审申请表;
(9)、划定矿区范围内有重要建筑物、水体、公(铁)路、村庄等特殊情形的,要提交安全预评估报告;
(10)、划定矿区范围区县(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表;
(11)、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规定提交的共他材料。
已设矿山调整矿区范围: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
(2)、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
(4)、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5)、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
(6)、申请矿区范围实地核查表并附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
(7)、矿区范围平面扩大的,要提交变更矿区范围相关批准文件;
(8)、调整矿区范围内有重要建筑物、水体、公(铁)路、村庄等特殊情形的,要提交安全预评估报告;
(9)、划定矿区范围区县(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表;
(10)、矿业权预审申请表;
(11)、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12.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1)、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13.办理地点: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14.交通到达线路:乘6路、10路、18路、20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1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6.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17.单位网址: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十一) 采矿权许可
1. 项目名称:采矿权新立
2.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3.办理对象:采矿权人
4.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4)、《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5.收费标准:
(1)、采矿权使用费: 1000元/平方公里
(2)、采矿权价款: 评估确认
(3)、采矿登记费:从2015年6月1日起暂停征收
6.收费依据:
(1)、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2)、采矿权价款: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3)、采矿登记费:湘发改价费〔2014〕958号
7.法定期限:70个工作日
8.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9.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10.办理程序:录入—扫描—初审(1)—矿开科经办(12)—有关科室(4)—分管领导会签(2)—矿开科科长审查(4)—分管局长审核(4)—局长审批(3)—核费—缴费—复核、发件—归档
11.申请材料:
(1)、采矿权申请报告、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矿区范围划定批准文件
(3)、矿产储量报告及备案书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备案书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评审意见书
(6)、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评审专家意见书(探矿权已有偿处置证明)
(7)、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批准文件
(8)、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9)、企业法人营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10)、采矿权申请人资金、技术、人员等资质条件的证明
(11)、区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原件)
(12)、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12.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1)、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13.办理地点: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14.交通到达线路:乘6路、10路、18路、20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1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6.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17.单位网址: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十二) 采矿权许可
1. 项目名称:采矿权转让审批
2.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3.办理对象:采矿权人
4.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
5.收费标准:
(1)、采矿权使用费: 1000元/平方公里
(2)、采矿权价款: 评估确认
(3)、采矿登记费:从2015年6月1日起暂停征收
(4)、变更换发采矿许可证费:从2015年6月1日起暂停征收
6.收费依据:
(1)、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2)、采矿权价款: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3)、采矿登记费:湘发改价费〔2014〕958号
(4)、变更换发采矿许可证费:湘发改价费〔2014〕958号
7.法定期限:70个工作日
8.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9.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10.办理程序:录入—扫描—初审(1)—矿开科经办(12)—有关科室(4)—分管领导会签(2)—矿开科科长审查(4)—分管局长审核(4)—局长审批(3)—核费—缴费—复核、发件—归档
11.申请材料:
(1)、采矿权转让申请报告和转让申请登记书
(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3)、转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国有矿山和集体矿山企业还需要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转让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
(5)、受让人的资金、技术及人员等资质条件证明文件(符合257号令要求)
(6)、矿山生产满一年、矿业权属无争议等证明材料
(7)、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及备案书
(8)、采矿权评估报告或已有偿处置采矿权的证明材料
(9)、经国土资源部门在门户网站和矿业权配号系统中发布采矿权转让公示信息,经公示无异议
(10)、区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
(1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含专家签名表)
(1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13)、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12.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1)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13.办理地点: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14.交通到达线路:乘6路、10路、18路、20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1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6.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17.单位网址: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十三) 采矿权许可
1. 项目名称:采矿权延续登记
2.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3.办理对象:采矿权人
4.办理依据: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2)、《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5.收费标准:
(1)、采矿权使用费: 1000元/平方公里
(2)、采矿权价款: 评估确认
(3)、采矿登记费:从2015年6月1日起暂停征收
(4)、变更换发采矿许可证费:从2015年6月1日起暂停征收
6.收费依据:
(1)、采矿权使用费: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2)、采矿权价款: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3)、采矿登记费:湘发改价费〔2014〕958号
(4)、变更换发采矿许可证费:湘发改价费〔2014〕958号
7.法定期限:70个工作日
8.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9.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10.办理程序:录入—扫描—初审(1)—矿开科经办(12)—有关科室(4)—分管领导会签(2)—矿开科科长审查(4)—分管局长审核(4)—局长审批(3)—核费—缴费—复核、发件—归档
11.申请材料:
(1)、采矿权延续登记发证申请报告
(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4)、安全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部门意见
(5)、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6)、储量核实报告及备案书
(7)、采矿权需要有偿处置的,还需提供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采矿权评估报告审查认定备案文件
(8)、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分期验收报告备案文件
(9)、最新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
(10)、区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
(11)、省政府257号令规定的相关技术条件
(12)、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12.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1)、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13.办理地点: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14.交通到达线路:乘6路、10路、18路、20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1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6.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17.单位网址: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十四) 用地许可
1. 项目名称:村民建房审批
2.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3.办理对象:市中心城区的村民;市中心城区外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4.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5.收费标准:
耕地占用税(只征收使用耕地建房的):25-38.4元/㎡(减半征收)
6.收费依据:
耕地占用税(只征收使用耕地建房的):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31号令
7.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8.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9.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10.办理程序:录入—扫描(0.5)—用地科经办(2)—科室会签(地籍科、耕保科、规划科、执法支队)(2)—用地科汇总(0.5)—科长审查(1.5)—分管领导审核(1.5)—局长审核(2)—录入市长意见—送达批准书—归档
11.申请材料:
(1)、村民建房申请表(1份),乡、镇、村意见;园区的还要持有园区意见
(2)、村民建房审批表(1份)
(3)、户口簿、结(离)婚证、身份证(1套)
(4)、规划许可证、审批单(原件或验证后的复印件1份)
(5)、宗地图(原件2张)及界址点成果表(原件1份)
12.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1)、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13.办理地点: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14.交通到达线路:乘6路、10路、18路、20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1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6.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17.单位网址: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十五) 用地许可
1. 项目名称:临时用地许可
2.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3.办理对象:申请临时用地的单位或个人
4.办理依据:
(1)、《土地管理法》
(2)、《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5.收费标准:用地管理费,从2015年1月1日起免征
6.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4〕958号
7.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8.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9.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10.办理程序:录入—扫描(0.5)—用地科经办(2)—科室会签(地籍科、耕保科、规划科、执法支队)(2)—用地科汇总(0.5)—科长审查(2)—分管领导审核(2)—局长审核(1)—送达批准书—归档
11.申请材料:
(1)、用地单位申请报告(1份)
(2)、临时用地的地形图、土地权属或地类汇总表(1份)
(3)、租赁土地协议书(1份)
(4)、在城市规划区内或临时使用林地,需提交规划部门和林业部门审查同意文件
(5)、占用耕地的提交土地复垦计划书,交纳复垦押金凭证(1份)
(6)、国有土地使用者和集体土地所有者的书面意见
12.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1)、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13.办理地点: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14.交通到达线路:乘6路、10路、18路、20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1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6.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17.单位网址: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十六) 用地许可
1. 项目名称:集体建设用地许可
2.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3.办理对象:申请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
4.办理依据:
(1)、《土地管理法》
(2)、《湖南省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3)、《土地登记办法 》
5.收费标准:
(1)、耕地开垦费 :二等水田2.2万元/亩 、旱土1.4万元/亩;三等水田2.0万元/亩 、旱土1.2万元/亩。
(2)、耕地占用税: 25-38.4元/㎡
6.收费依据:
(1)、耕地开垦费 :湘政办发[2010]47号
(2)、耕地占用税: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31号
7.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8.承诺期限:13个工作日
9.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10.办理程序:录入—扫描(0.5)—用地科经办(2)—科室会审(地籍科、耕保科、规划科、执法支队)(2)—用地科汇总(0.5)—科长审核(3)—分管领导审核(3)—局长审批(2)—核费—缴费—报市州审批—送达批准书—归档
11.申请材料:
(1)、市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单(1份)
(2)、区(县)市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审查(呈报)意见(1份)
(3)、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1套)
(4)、征地回执、听证材料(1套)
(5)、建设用地预审方案(预审表)(1套)
(6)、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未颁发土地权证的,加附土地权属证明)(1份)
(7)、发改部门立项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1份)
(8)、规划部门规划图,红、蓝线与规划许可证(1套)
(9)、财政、环保、林业、交通、水利、公路、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10)、地质灾害评估报告(1份)
(1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1套)
(12)、拟占用土地的1:1万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13)、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14)、补充耕地位置图
(15)、土地登记申请书
(16)、地籍调查表和宗地图及界址点成果表
(17)、法人身份证明(单位、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复印件)
12.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1)、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13.办理地点: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14.交通到达线路:乘6路、10路、18路、20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1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6.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17.单位网址: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 事项名称 | (十七)采矿许可证遗失补办 |
| 设定依据 |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2、《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 项目性质 | 其他行政权力 |
| 办理流程 | 录入→扫描→初审(1)→矿开科经办(12)→有关科室(4)→分管领导会签(2)→矿开科科长审查(4)→分管局长审核(4)→局长审批(3)→核费→缴费→复核、发件—归档 | 承诺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办 理 材 料 | 1、补办采矿许可证申请报告; 2、采矿许可证遗失作废公告; 3、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意见。 |
| 收费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 (元/计费单位) | 执收单位 |
| 采矿登记费 | 湘发改价费〔2014〕 958号 | 行政 | 从2015年6月1日起暂停征收 | 市国土资源局 |
| 变更换发采矿许可证费 | 湘发改价费〔2014〕 958号 | 行政 | 100元/本(从2015年6月1日起暂停征收) | 市国土资源局 |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 办理地点 |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交通到达线路: 乘6路、10路、18路、19路、20、21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
| 业务咨询人及 联系电话 | 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斌科 0737-4209608 单位网址: 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
| 监督及投诉 电话 |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
| | | | | | | |
| 事项名称 | (十八)矿产资源储量备案 |
| 设定依据 |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2、《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 项目性质 | 其他行政权力 |
| 办理流程 | 录入→收件(1)→矿开科经办(9)→矿开科科长审查(5)→分管局长审核(4)→备案证明(1)→复核、发件—归档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办理材料 | 1、《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2、评审中心意见书; 3、送审表; 4、承诺书(编制单位,送评单位各1份); 5、采矿权许可证(或相关批文); 6、审核表(编制单位、送评单位、县局意见); 7、原储量报告和最近一次报告的备案书、原报告及相关图件。 |
| 收费名称 | 免费 |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 办理地点 |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交通到达线路: 乘6路、10路、18路、19路、20、21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
| 业务咨询人及 联系电话 | 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斌科 0737-4209608 单位网址: 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
| 监督及投诉 电话 |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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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十九)采矿权抵押登记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项目性质 | 行政确认 |
| 办理流程 | 录入→收件(1)→矿开科经办(4)→矿开科科长审查(3)→分管局长审核(2)→复核、发件—归档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办 理 材 料 | 1、抵押备案申请书(原件); 2、抵押双方法人代表、受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3、抵押双方授权委托书(原件); 4、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5、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 6、采矿权价款、使用费、资源补偿费缴纳凭证; 7、最新储量报告审查备案意见; 8、采矿权价值评估报告及抵押双方价值确认意见; 9、 采矿权抵押备案区县(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表(原件); 10、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
| 收费名称 | 免费 |
| 许可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 办理地点 |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交通到达线路: 乘6路、10路、18路、19路、20、21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
| 业务咨询人及 联系电话 | 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斌科 0737-4209608 单位网址: 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
| 监督及投诉 电话 |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
| 备 注 | 该项目暂没有用户申请办理,未纳入我局电子政务系统运行。 |
| 事项名称 | (二十)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查 |
| 设定依据 | 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 项目性质 | 其他行政权力 |
| 办理流程 | 录入—扫描(0.5)—用地科经办(2)—科室会签(地籍科、耕保科、规划科、执法支队)(2)—用地科汇总(0.5)—科长审查(1.5)—分管领导审核(1.5)—局长审核(2)—录入市长意见—归档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办 理 材 料 | 1、市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单 2、市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审查(呈报)意见 3、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一书四方案) 4、征地回执、听证材料 5、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6、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未颁发土地权证的,加附土地权属证明) 7、发改部门立项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 8、规划部门平面规划图、蓝线图、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要点 9、财政、环保、林业、交通、水利、公路、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10、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1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12、拟占用土地的1:1万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13、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14、补充耕地位置图 |
| 收费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 (元/计费单位) | 执收单位 |
| 耕地开垦费 | 湘政办发[2010]47号 | 行政性 | 二等水田2.2万元/亩 旱土1.4万元/亩 三等水田2.0万元/亩 旱土1.2万元/亩 | 市国土资源局 |
| 耕地占用税 |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31号 | | 25-38.4元/㎡ | 市地税局 |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 办理地点 |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交通到达线路: 乘6路、10路、18路、19路、20、21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
| 业务咨询人及 联系电话 | 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斌科 0737-4209608 单位网址: 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
| 监督及投诉 电话 |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
| 事项名称 | (二十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核) | |
| 设定依据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七条;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湖南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 项目性质 | 其他行政权力 | |
| 办理流程 | 录入—扫描(0.5)—规划科经办(2)—科长审核(2)—科室会签(储备中心、地籍科、用地科、耕保科、执法支队)(2)—发文(0.5)—分管领导审核(2)—局长审核(1)—报送—公文编号—公文打印—公文盖章—复核发件—归档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 办 理 材 料 | 1、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用地单位预审申请报告; 3、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及平面布局图,或项目备案批准文件及平面布局图,特殊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4、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扫描件(局部)、土地利用现状图,并标出项目拟用地范围,涉及规划调整或修改的,提供批复文件和调整或修改后批准机关已备案盖章的图件; 5、规划部门意见 ; 6、勘测定界图和勘测定界报告书,地类面积审核表; 7、踏勘论证(占用基本农田或者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如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单独选址项目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用地项目); 8、节地评价(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或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 9、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单独选址); 10、建设项目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单独选址); 11、违法用地办理建设用地报批通知书(违法用地)。 | |
| 收费名称 | 免费 | |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
| 办理地点 |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交通到达线路: 乘6路、10路、18路、19路、20、21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 |
| 业务咨询人及 联系电话 | 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斌科 0737-4209608 单位网址: 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 |
| 监督及投诉 电话 |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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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二十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 |
| 设定依据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湖南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 项目性质 | 其他行政权力 |
| 办理流程 | 录入—扫描(0.5)—规划科经办(2)—科长审核(2)—科室会签(储备中心、地籍科、用地科、耕保科、执法支队)(2)—发文(0.5)—分管领导审核(2)—局长审核(1)—报送—公文编号—公文打印—公文盖章—复核发件—归档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办 理 材 料 | 1、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用地单位预审申请报告; 3、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及平面布局图,或项目备案批准文件及平面布局图,特殊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4、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扫描件(局部)、土地利用现状图,并标出项目拟用地范围,涉及规划调整或修改的,提供批复文件和调整或修改后批准机关已备案盖章的图件; 5、规划部门意见 ; 6、勘测定界图和勘测定界报告书,地类面积审核表; 7、踏勘论证(占用基本农田或者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如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单独选址项目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用地项目); 8、节地评价(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或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 9、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单独选址); 10、建设项目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单独选址); 11、违法用地办理建设用地报批通知书(违法用地)。 |
| 收费名称 | 免费 |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 办理地点 |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交通到达线路: 乘6路、10路、18路、19路、20、21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
| 业务咨询人及 联系电话 | 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斌科 0737-4209608 单位网址: 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
| 监督及投诉 电话 |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
| 事项名称 | (二十三)项目用地竣工验收 |
| 设定依据 | 国发〔2008〕3号 国土资厅发〔2013〕30号 益政办发〔2014〕22号 | 项目性质 | 其他行政权力 |
| 办理流程 | 录入—扫描(0.5)—签收(0.5)-经办(1)—科室会签(地产科、地籍科、用地科)(5) —意见汇总(1)—直属大队审核(1)—分管领导审核(2)—公文打印(0.5)—公文盖章(0.5)—复核发件—归档 | 承诺时限 | 12个工作日 |
| 办 理 材 料 |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土地决定(复印件1份);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1份); 3.宗地现状图、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原件1份); 4.地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 5.土地出让金票据(复印件1份)。 |
| 收费名称 | 免费 |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 办理地点 |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土政务窗口 交通到达线路: 乘6路、10路、18路、19路、20、21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下。 |
| 业务咨询人及 联系电话 | 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0960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斌科 0737-4209608 单位网址: 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
| 监督及投诉 电话 |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市政务中心业务监督科:6803332 |
| 备注 | 该项目已纳入我局电子政务系统运行,暂没有与市政务中心系统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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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二十四)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 项目性质 | 其他行政权力 |
| 办理流程 | 录入—扫描—收件—地籍科经办(10)—科长审核(5)—分管领导审批(5)—办结文件—发件—归档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办理材料 | 1、申请确权报告。 2、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3、地面附着物产权资料、项目批文及相关规划资料。 4、主管单位意见及所在地村镇意见。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其他单位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办理)。 6、个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办理)。 7、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和界址点成果表。 8、其他相关材料。 |
| 收费名称 | 免费 |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 办理地点 | 市国土资源局新办公大楼1111室 |
| 业务咨询人及 联系电话 | 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2544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能灿 0737-4225442 单位网址: 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
| 监督及投诉 电话 |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
| 备注 | 该项目暂未纳入我局电子政务系统运行,并与市政务中心系统未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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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二十五)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土地登记办法》。 | 项目性质 | 其他行政权力 |
| 办理流程 | 1、受理—地籍调查—调解—确权 2、受理—地籍调查—裁决—确权 | 承诺时限 | 6个月可适当延长 |
| 办 理 材 料 | 1、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申请书; 2、申请人法人代表证明、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授权委托书; 4、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及旁证资料; 5、土地附着物权属证明; 6、争议地段宗地图和界址点成果表; 7、其他资料。 |
| 收费名称 | 免费 |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 办理地点 | 市国土资源局新办公大楼1111室 |
| 业务咨询人及 联系电话 | 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2544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能灿 0737-4225442 单位网址: http://www.officemate-china.com/ |
| 监督及投诉 电话 |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投诉电话 4247572 |
| 备 注 | 该项目暂未纳入我局电子政务系统运行,并与市政务中心系统未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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