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分局),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努力营造推进数字湖南建设、开展地理市情普查的良好宣传氛围,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13年“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及口号
(一)2013年“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以“依法普查地理国情,测绘服务美丽中国”为主题,口号为:
1.同享天地图,共圆中国梦。
2.增强国家版图意识,维护国家安全利益。
3.普查地理国情,共筑美丽家园。
4.建设数字城市,开启智慧生活。
5.维护国家版图尊严,加强测绘法制监管。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在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我市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跨越式发展所取得的成就。重点围绕“天地图”建设、数字城市建设及应用、互联网地图服务、导航地图等新型服务形式;宣传地理市情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工作安排;宣传地图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所取得的成果;展示地图公共服务能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其配套法规。重点围绕依法规范地图市场和增强国家版图意识,展示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建设在维护地图市场秩序和国家主权、安全、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时间安排
2013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分局)和各资质单位要高度重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确定人员、经费。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提升宣传层面,加大宣传力度。
(二)精心组织。各区县(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分局)和各资质单位要组织好本地的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测绘资质单位要在8月29日前后1周,在办公地点悬挂5个横幅、张贴宣传画;在8月29日当天,要在城市主要中心广场和单位所在地设立宣传点,向群众宣传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
(三)做好宣传。各区县(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分局)和各资质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及时报道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积极与当地宣传、通信等部门协调,在8月29日当天向手机用户发送测绘法宣传日公益短信。要充分利用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提升宣传效果。各地有关宣传活动的新闻、图片和音视频资料要及时报送市测绘科。
联 系 人:黄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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