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南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百宜石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的有关结果公示如下:
评估机构: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名称: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百宜石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评估委托人: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评估对象: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百宜石煤矿采矿权。
报告编号:鄂永矿权评[2015]字0160号
评估目的:为委托人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百宜石煤矿采矿权实行有偿处置,提供在本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百宜石煤矿采矿权”公平、合理、真实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
评估日期:2015年9月14日-2015年10月13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基本参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矿区范围内石煤矿保有资源储量(122b)182.0万吨,可评估利用资源储量(122b)169.95万吨,采矿回采率90%;可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122)152.95万吨,生产规模1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15.30年。本次评估计算年限5.0年,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为50.00万吨(其中在本次评估基准日剩余的有偿取得可采储量12.7万吨,评估计算期自2015年10月1日到2020年9月30日期间拟动用可采储量37.30万吨);不含税销售价格25.65元/吨,采矿权权益系数4.40%,折现率8%。
评估结果:本评估公司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规定的评估程序,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经过评定估算,确定“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百宜石煤矿采矿权(评估计算年限为5年,拟动用的资源储量为50万吨,其中在本次评估基准日剩余的有偿取得可采储量12.7万吨,评估计算期自2015年10月1日到2020年9月30日期间拟动用可采储量37.30万吨)”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5.3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叁仟伍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评估。
公示日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若有不同意见,可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寄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储量开发科反馈。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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