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反腐败工作会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措施融入到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中,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目标
1、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主责,积极推进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重要工作任务,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定期向市局党组和市局纪检组报告工作,12月31日前,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并书面报告市局党组,同时报市局纪检组。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和身边人,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3、坚持原则,真抓实管,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监管,督促其廉洁从政,发现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及时报告市局纪检组,并协助做好调查处理。
4、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省、市有关作风建设一系列规定要求。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5、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对党章、宪法等党纪国法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6、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三项制度、四项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速。深化政务公开,并切实加强对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在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监督,着力提升审批效能。
7、建立健市局机关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行政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三公经费”管控。严格控制和规范国内差旅、公务接待、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及办公用房。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妥善办理涉密事项。
二、责任考核
1、本责任状执行期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本责任状由市局党组负责组织考核,市局纪检组负责具体实施。年中随时检查、定期抽查,年末由市局党组根据各科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及市局纪检组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三、责任追究
1、对本责任状执行不力,领导干部自律不严,违反本责任状任何一条的科室或科室负责人,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2、科室负责人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或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予以追究责任: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至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绝不办理的;
(3)对本科室发现的严重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或者拒不配合调查的;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所属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放任、包庇、纵容所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6)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3、科室负责人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教育批评、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存一份。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
党组书记、局长: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