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代管)党组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的重要批示和市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支部和党员为重点,在市直机关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把解决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中存在的“灯下黑”问题作为长期重要任务,探索建立加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的有效途径,使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真学真信真用,切实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整治重点
(一)党员学习教育情况。党支部的学习计划、规定学习内容落实情况和学习效果。
(二)严格组织生活情况。“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情况。
(三)支部书记履职情况。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
(四)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落实情况。以支部为单位,以积分考核方式,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等进行全程记录,作为年度民主评议的依据,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4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1.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2. 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工作;3. 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检查工作;4. 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方案,保障工作力量,加强督促指导。机关党委(党总支)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党委(党总支)成员至少分工联系指导1个党支部的学习教育,帮助制定计划,参加有关活动。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具体指导所辖党支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有关工作情况和问题清单、学习教育工作台帐认真核实把关。
(二)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要建立《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清单》和《党支部学习教育工作台账》。问题清单要明确重点问题、涉及支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等内容;工作台账要根据“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情况、有关专项检查工作和支部日常运行情况,及时填写,每月汇总,为监督检查、评选表彰、考核问责提供依据。
(三)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各级党组织要根据专项整治重点督促指导党支部开展自查自改,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市直机关工委 “两学一做”领导小组将按照联系分工每月开展一次督导,重点督促检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进度、质量,支部基本制度落实以及党员干部掌握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应知应会内容等情况。同时督促基层党组织全面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到督促工作无死角、全覆盖,整改问题及时、到位。
(四)组织好年底述职评议考核。年底,将继续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坚持把专项整治工作和解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等问题作为各党支部年终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进行考核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25日
附件1
机关党员学习教育问题清单
党支部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类 型 | 主要问题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分管领导 | 备注 |
| 党员学习教育情况 | | | | | | |
| 严格组织生活情况 | | | | | | |
| 支部书记履职情况 | | | | | | |
| 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 | | | | | |
| 4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 | | | | | |
| 部门自愿增加选项 | | | |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写说明
1.“类型”栏目包括规定项和自选项。其中,规定项已按照5项整治重点列出,可直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自选项为各党支部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的项目,如规定项未能涵盖需要整改的问题时,可适当增加自选项内容。
2.“重点问题”的填写特别要避免大而化之、过于笼统抽象,无从下手,应该是具体可行、可操作、可解决。
3.“责任人”也不能笼统填,什么问题涉及到哪个层面,哪个层面就应有具体的责任人。可根据具体问题填相关支部书记、机关党委相关负责同志或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整改工作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要避免责任不明而无人做事、也无法追责。
4.问题清单不用每月填写。
附件2
市直机关党支部学习教育工作台账
党支部名称: 填报日期:
| 基本情况 | 日常工作 | 培训情况 | 党日活动 | 三会一课 | 组织生活会 | 民主生活会 | 党员民主评议 | 问题整改 | 学党章党规 | 学系列讲话 | 督导情况 | 对支部生活质量的自评 |
| 成 立 时 间 | 党 员 数 | 委 员 数 | 是否按期换届 | 是否有支部计划 | 是否有支部记录 | 是否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 支部书记培训天数 | 支部委员专题培训人数(不含支部书记) | 党员参训人数 | 党日活动次数 | 支部书记参加次数 | 党员大会次数 | 支委会次数 | 党小组会次数 | 党课次数 | 召开次数 | 组织关系在支部的部门领导参加次数 | 上级组织是否派员参加 | 是否通报了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方案落实情况 | 本次是否有整改方案 | 是否开展了评议 | 查找了几个需要支部重点解决的问题 | 是否有专项解决方案 | 是否学了规定内容 | 是否参加了测试 | 是否开展了专题讨论 | 是否参加了相关培训 | 是否通读了规定书目 | 是否开展了专题讨论 | 是否结合业务领域学习了重要讲话 | 上级党组织是否进行过督导 | 请根据情况填写 (好/较好/一般/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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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写说明
1.“成立时间”填写支部委员会最近一次换届的时间。
2.对“是否”问题的填写,“是”填“1”,“否”填“0”。
3.“支部书记培训天数”“支部委员专题培训人数”主要是指参加工委或机关党委组织的,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党务干部专题培训。
4.“党员参训人数”主要指参加“两学一做”为主题的学习培训人数,包括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和专题党课等,与“两学一做”无关的业务培训不计入。
5.“党日活动”“党员大会次数”“党课次数”“组织生活会召开次数”等,举行一次会议或活动只能填入一个项目中,不能将一次活动在以上项目中重复计算。已经计入“三会一课”的不再重复计入“党日活动”。要注意区分“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党课”的区别。“党员集中学习活动”不能计入“党员大会”。
6.为反映学习教育工作进展,每月底上报的台账都是汇总后的累计总数(即从开展“两学一做”至填报当月的总数)。因阶段性安排尚未开展的工作可不填写。
7.该台账自9月开始填报,各直属(代管)党组织每月28日前报送至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0737-4202085),所有基层党支部要及时填写台账,每月按时汇总上报上级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