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暨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当前机关党建工作5项重点任务,市直机关工委将在近期对市直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集中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0月28日。
二、督查人员和方式
采取工委领导带队,部室人员和协作组共同参与,并以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协作组为单位对市直机关党组织进行集中督查。
三、督查内容
(一)督查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情况。是否做到应查尽查,全员覆盖,并对查找过程做好记录。经查找取得联系的党员,是否建立台账,并区分情况, 及时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是否做好了党员档案资料的鉴别、完善和补充工作,完善党员基本信息,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是否建立了专门的党员档案。
(二)督查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工作。是否对中组部明确的5类对象进行了排查梳理,特别是对2013年以来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或因涉及“黄赌毒”等案件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党员。对排查出的对象,是否会同有关部门甄别核实身份,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区分具体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作出处理或交办处理,并分别对每名违纪违法的清理对象建立工作台账。
(三)督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是否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分别明确换届工作的责任和时间等要求。是否对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或是否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支部书记培训。
(四)督查党费收缴情况。是否对党员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应补交党费的数额、申请少补交或不补交党费的具体情形等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党费收缴工作台账。是否健全党费交纳登记、公示等制度,把交纳党费情况列为民主评议党员内容,形成严格规范的党费工作机制。
(五)督查领导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情况。是否针对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的具体措施。是否落实《关于开展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益直发〔2016〕26号)要求,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进行重点整治。
四、工作要求
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的开展好督查工作,对本组负责的单位要逐一上门,对工作台账资料要逐一核实。在督查中不需要单位领导陪同,不需要被督查单位提供汇报材料。各督查组主要督查本组机关单位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对每个单位都要填写督查情况表,列出问题清单。对在集中督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将进行通报,并上报市委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力求以求真务实,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促进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附件: 5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表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